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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组对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了解各地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联合组织5个督查组,对10个地级市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省局副局长、省食安办副主任吴圣明在汕尾市督查)

一、基本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段宇飞对此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确定督查对象和督查方法,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深入镇村一级,随机抽查。按照段宇飞局长要求,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督查前制定了《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方案》,组成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5名厅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召集督查人员进行专门的部署,统一督查流程,明确督查要求,充分做好督查工作的各项准备。

10月20日至11月7日,督查组分别对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等10个农村食品市场范围较广泛的地级市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采取飞行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按照《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督导项目表》中“组织领导”、“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六项重点整治行动”、“消费维权”、“督促检查”、“自选动作”等六大方面的内容及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省工商局汤武副局长在茂名市督查)

在飞行检查环节,省督查组现场开启由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先封好的信封,按照列明的两镇两村名单,直接奔赴镇、村辖区的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还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流通、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食品品种进行专项督办。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证照是否合法有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生产控制、卫生清洁等制度,是否有食品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食品包装装潢及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五无”、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料。

此次督查,省督查组共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3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2户,食品经营户29户,餐饮经营户12户;学校食堂13个,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27户。

从督查的整个情况表明,各地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能够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扎实推进工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局副局长陈德伟在潮州市督查)

二、主要特点

从督查的情况看,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加强筹划,专项整治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各地充分认识到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存在的严峻性、复杂性,将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在全国、全省视频会议后,各地以套开会议、召开全市工作会议等方式,传达全国、全省会议精神,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汕头市食安办专门召开2次会议听取各区县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研究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湛江、茂名市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工作推进会,对开展专项整治进展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研究改进协调机制、强化整治措施。潮州市各县区食安办将监管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以各村为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揭阳市建立村级食品信息员制度,配备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837名,延伸监管触觉,扩大了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

二是排查隐患,食品多发易发问题的防控出现了新突破。针对农村地区投诉举报多、抽检合格率低、消费量大的民生食品,各地深化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风险隐患信息和线索进行梳理,加强分析研判,落实防控措施,农村食品市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湛江市从10月初开始,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规范水产加工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关停取缔一批管理不规范、无证照水产加工点;梅州市结合近期查处的不法商家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加工啤酒案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食用二氧化碳制售啤酒”专项整治行动,清查使用二氧化碳气体的食品经营单位442家,立案10宗。汕头、潮州、湛江市对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鱼糜制品、凉果、月饼等本地传统特色食品进行专项整治、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揭阳市以生产酱油、酱腌菜、蜜饯、调味品较为集中的乡镇为重点,治理整顿食用盐在生产加工环节的使用,打击假冒伪劣食用盐违法行为。

三是整体推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新成效。各地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行动、农村食品市场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行动、打击农村食品市场侵权仿冒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整治行动、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细化分工,级级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潮州市坚持对重点地区整治不见效的不放松、对重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不放松、对重点案件深挖不到位的不放松的“三不放松”原则,组织执法力量,收集筛选重要案件线索,采取排查摸底、蹲守侦查、联合办案、夜间突击等方法,查处大案要案7宗;河源市查处病死猪加工窝点、使用死因不明猪肉加工制作腊肉以及经营未经检疫肉类等4宗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通力协作,联动监管机制形成了新格局。各地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形式,整合各方力量,快速果断出击,从重从快查处,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韶关市始兴县县委常委带领各职能部门监管人员,深入乡镇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全县形成集中力量、齐抓共管的的强大合力。汕头市濠江区常委、常务副区长带队,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和当地街道执法人员,组织对汕头市职业技术学院周边的食品流通经营户和餐饮店开展了专项整治,并针对企业由于无法提供有效场地证明而导致无法办理证照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场研究妥善解决办法,有效的规范了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秩序。韶关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涉嫌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标的食品案,查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问题辣椒2.16吨。

(省局副巡视员陈卓鹏在河源市督查)

五是营造氛围,宣传教育形势呈现了新气象。各地把引导安全消费、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作为搞好农村食品市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谋划,从舆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等多层面入手,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社会宣传媒体作用,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以及制作活动专栏、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通讯报道等形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汕尾、河源市开拓以农村市场、乡镇文化站和学校为平台的宣传站,在村民较为聚集的“赶集”时段,通过海报、板报、广播、LED电子宣传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汕头市各县区开展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大讲堂”、“关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活动,讲解食品识假辩假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韶关市与韶关电台合作制作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访谈节目,在韶关市电台《韶关早晨》和《今天》栏目中播出;梅州市与梅州日报社、梅州广播电视台等地方主流媒体建立宣传战略合作关系,在《梅州日报》开设的“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在行动”专栏及梅州广播电视台“服务900”等民生品牌节目推出相关新闻报道,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

六是注重引导,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有了新进展。各地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并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揭阳市食安办配合市教育系统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清远市组织辖区内所有配有学校食堂的农村中小学校长签订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潮州市在湘桥区党校举办现场集中宣传培训班4场次,各村镇、办事处分管食品工作的同志、生产经营者代表共600多人次参加。潮州市潮安区以各村工业办为连结点构建食品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利用食品行业协会和酒类行业协会成熟运作模式及影响力,分门别类进行规范,将监管触角延伸至第一线。清远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农业、经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开展创建10个“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试点工程”建设,推动该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省局稽查局局长苏盛锋在韶关市督查)

三、存在问题

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情况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单位思想认识还没有真正到位,工作部署较慢,部门协调不够,工作措施缺乏力度,专项整治效果不明确。

二是宣传教育不深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短时期、运动性为主,覆盖面、影响面有限,农村地区不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缺乏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知识和能力,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自觉性低,反馈意识不强;一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专业知识欠缺,从业人员也未经过食品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是农村食品市场亟待完善。在落实主体资格方面,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过期,或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以及未持健康证上岗,一些从业人员未经过食品相关知识的培训等问题;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未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未建立进销货台帐等问题;在生产经营行为方面,存在经营“五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疫检验销售肉类,散装食品未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存放不符合要求,以及食品原辅料进货来源不明,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条件差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下一步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省督查组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温鼓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从严监管。要树立从严监管理念,落实从严监管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危害群众安全的食品,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三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要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深挖案源,追查上游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端掉制假售假窝点。要通过严打重惩,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打出声威、打出效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是落实整改措施。要以问题风险评估为导向,明确监管重点,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生产经营规范和监管工作措施,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职能部门之间联动协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群策群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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